鉅額交易
因應期貨交易多元策略需求,提供大額交易人處理鉅額部位之便利管道,期交所於100年12月19日建置「逐筆撮合」鉅額交易制度,並於102年12月2日新增「議價申報」鉅額交易制度,透過鉅額交易制度之推行,可滿足大額交易人需求,吸引該等交易人參與交易,有效提昇我國期貨市場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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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期貨市場交易策略相較於現貨市場更為多樣化,因應避險、套利或價差等交易策略之執行,交易人有進行大額期貨或選擇權部位移轉之需求;另長期使用期貨市場商品進行避險者,於到期時多有轉倉之需求,本制度之建置將使該等交易人轉倉更為便利;就市場面而言,若鉅額交易於一般交易市場進行,由於委託數量較高,恐對交易價格造成衝擊,故提供鉅額交易機制將有助於法人機構等大額交易人執行鉅額交易,降低對市場價格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