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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4/24

宏遠公告-配合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自107年5月2日起修正辦理之相關事項

親愛的客戶 您好:

配合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自107年5月2日起修正辦理之相關事項:
一、自然人及一般法人從事選擇權賣方交易前其A、B值均加20%保證金。
二、自然人及一般法人停用SPAN及保證金最佳化,新戶自5月2日起及既有客戶則於6月20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停用。
三、每日壓力測試通知作業,將依客戶指定之高風險通知方式,於每個交易日上午8:30前通知測試結果。
敬祝 投資順心
宏遠證券 敬上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客服專線:0800-0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