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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5/23

宏遠公告:自108年5月27日起,選擇權新買(買方新倉)或委託別判斷為新單者,開放接受「範市委託」,建議原無法使用市價委託之客戶,請改用「範市或限價」進行委託

本公司自108年5月27日起,選擇權新買(買方新倉)或委託別判斷為新單者,開放接受「範市委託」,建議原無法使用市價委託之客戶,請改用「範市或限價」進行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