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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公告:新增南電期貨、宣德期貨及金居期貨3檔股票期貨契約暨其上市相關事宜
一、依據期交所「業務規則」第29條、第30條,以及期交所「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5條、第16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契約上市日期為109年2月5日,交割月份為109年2月、109年3月、109年6月、109年9月及109年12月,另有關新上市標的證券、標的證券代碼、契約英文代碼、中文簡稱、部位限制數、標準型證券股數、保證金及新增3檔股票期貨後期交所所有股票期貨與股票選擇權標的請參閱期交所網站。
詳情請參閱
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