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列表頁
2020
04/23

期交所公告:「布蘭特原油期貨契約」各交易時段最大漲跌幅度,自109年4月23日一般交易時段起實施

一、依期交所「布蘭特原油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11條第8項規定辦理。
二、近期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波動劇烈,布蘭特原油期貨自109年4月23日一般交易時段起,遇該契約依交易規則第11條第3項規定放寬漲跌幅度時,十分鐘後各交割月份契約漲跌幅度適用前一一般交易時段每日結算價格上下百分之三十。
三、交易人交易時應注意可能之價格風險並注意風險控管。

詳情請參閱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