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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8/03

期交所保證金調整公告:調整南電期貨(LYF)等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15年8月4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

1.配合證券市場處置期間,南電期貨(LYF)、小型南電期貨(QSF)保證金調整自115年8月4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115年8月18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115年8月4日調整前之保證金。
2.合晶期貨(PLF)保證金調整自115年8月4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115年8月14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115年7月27日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3.115年7月24日台期結字第11503016371號函有關合晶期貨保證金調整之規定,自115年8月4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