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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公告:宏達電選擇權(代號HCO),自115年6月22日起終止上市。
一、依期交所「股票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第31條及第36條規定辦理。
二、宏達電選擇權(代號HCO)前依期交所115年4月17日台期交字第1150200708號公告,自115年4月22日起停止加掛新月份及新序列契約,另依115年6月15日台期交字第1150201087號公告,因標的證券發放現金股利,於同年6月22日進行契約調整。
三、宏達電選擇權於本日(115年6月18日)收盤後,已掛牌各序列未沖銷部位數均為零,爰依「股票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第31條規定,自次一營業日(115年6月22日)起終止所有調整契約之掛牌;另依前揭115年4月17日公告,停止加掛標準契約,本日收盤後本公司已無宏達電選擇權序列可供交易,契約視同到期,爰依同規則第36條規定,自115年6月22日起終止上市。
四、期交所所有上市股票期貨與股票選擇權契約標的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