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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公告:110年11月1日新增超豐期貨及南茂期貨等2檔股票期貨契約暨其上市相關事宜
一、依據期交所「業務規則」第29條、第30條,以及期交所「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5條、第16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契約
上市日期為110年11月1日,交割月份為110年11月、110年12月、111年3月、111年6月及111年9月,另有關新上市標的證券、標的證券代碼、契約英文代碼、中文簡稱、部位限制數、標準型證券股數、保證金及新增2檔股票期貨後期交所所有股票期貨與股票選擇權標的請詳附件。
詳情請參閱
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