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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23

期交所公告:恢復加掛中鴻期貨新月份契約,並自114年5月26日起實施。

  • 一、依期交所「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33條規定規定,中鴻期貨(代號FCF)自114年5月26日起,恢復加掛新月份契約。
  • 二、臺灣證券交易所114年5月22日臺證交字第11402028071號函公告中鴻(證券代號:2014)自114年5月23日起恢復融資融券交易,爰依「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33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中鴻期貨自114年5月26日起,恢復加掛新月份契約。

詳情請參閱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