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列表頁
2015
07/06

期交所公告:新增CFA50ETF期貨及深100ETF期貨等2檔股票期貨契約暨其上市相關事宜

一、依據期交所「業務規則」第29條與第30條,以及期交所「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5條及第16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契約上市日期為104年7月8日,交割月份為104年7月、104年8月、104年9月、104年12月及105年3月,另有關新上市標的證券、英文代碼、中文簡稱、部位限制、保證金及新增2檔股票期貨後期交所所有股票期貨與股票選擇權標的請詳附件。

詳情請參閱 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