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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遠公告:期貨集中交易市場110年度農曆春節休市暨相關事宜。
一、期貨交易2月5日(週五)為農曆春節最後交易日
(一)盤後交易時段交易時間:當日盤後交易時段交易至次日2月6日(週六)上午5 時。
(二)盤後交易時段之成交部位:併入於2月8日(週一)帳務、部位及買賣報告書。
(三)盤後保證金追繳通知:當日部位結帳後,對權益數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維持保證金者,應依規定,發出盤後保證金追繳通知。
(四)封關後盤後保證金追繳名單:以2月8日資料為主,若2月17日中午12:00未解除盤後保證金追繳,將依規定開始執行代沖銷作業。 若因入金、盤後交易時段部位異動、到期交割或價格波動,致2月5日及2月8日發出盤後保證金追繳之名單有所變化,或追繳金額不同時,應以2月8日盤後保證金追繳名單及金額,
作為2月17日屆盤後保證金追繳之補繳時限及是否解除之依據。
二、期貨出金:
2月8日(週一)早上10:30為農曆春節前最後一批出金。 10:30後申請出金者,皆於春節後第一營業日2月17日(週三)第一批出 金。
三、權益數計算:
2月8日~2月9日無交易,其部位之權益數計算如下:
(一)留倉部位為
豁免代為沖銷商品:依期交所
2月5日公佈之每日結算價計算。
(二)留倉部位為
非豁免代為沖銷商品:依期交所
2月6日上午5時盤後交易時段之收 盤價計算。
四、契約最後交易日及結算日
(一)原110年2月第二週到期之小臺台及台指選擇權:週到期契約(202102W2)最後交易日(到期日)順延至2月17日,惟為避免與最近月份契約(202002)有相同存續期間,
故不加掛2月第二週到期之一週到期契約(202102W2)。
(二)自2月3日起,臺指選擇權2月份到期契約,基準指數上下3%內,按近月契約履約價格間距之二分之一,增掛履約價格契約。
(三)110年2月份東證期貨最後交易日為2月5日(週五),最後結算日為2月8日(週一)。
詳情請參
台期交字第190250047號及
第1090350104號函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