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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11/25

期交所公告:公告12/1起新增群益深証中小ETF期貨與宏達電選擇權、可成選擇權、微星選擇權、大立光選擇權及群益深証中小ETF選擇權等5檔股票選擇權契約暨其上市相關事宜

一、依據期交所「業務規則」第29條與第30條,以及期交所「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5條、第10條、第16條與「股票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第5條、第10條、第18條,及期交所「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第4條之2、第4條之6、第5條辦理。
二、旨揭契約上市日期為105年12月1日,交割月份為105年12月、106年1月、106年3月、106年6月及106年9月。另有關新上市標的證券、英文代碼、中文簡稱、部位限制、保證金適用比例等及新增1檔股票期貨與5檔股票選擇權後期交所所有股票期貨與股票選擇權標的詳附件。

詳情請參閱 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 保證金適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