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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1/11

期交所公告:盤後交易時段適用商品-新增「台積電期貨」及「小型台積電期貨」,自113年1月22日起實施。

一、交易時間
       (一)一般交易時段:08:45~13:45。
       (二)盤後17:25~次日5:00(17:15~17:25收單10分鐘、17:23~17:25禁刪時段)

二、列為「豁免代為沖銷商品

三、保證金金額計算:期貨價格為前一一般交易時段之每日結算價,遇個股期貨契約調整於盤後交易時段生效者,採當盤開盤參考價。

四、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因應「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上線實施,針對該措施之適用商品,期交所會對造成價格異常波動之新進委託(例如
        新進買進委託之可能成交價格高於即時價格區間上限或新進賣出委託之可能成交價格低於即時價格區間下限)予以退單,請交易人注意委託回報,管
        理自身委託狀況,以掌握該委託是否有被退單情形。
        本措施僅能提供一定範圍之價 格穩定,且可能因市況放寬退單點數或因資訊異常暫停退單,交易人從事期貨交易時應留意市場流動性及自身委託價
        格,不宜完全依賴本措失。

五、契約調整生效時點「同現行ETF期貨」
       (一)除息:調整買賣方權益數、契約代號不變更,提前至契約調整生效日前一夜盤進行契約調整,契約調整生效日前一夜盤仍然交易
       (二)除權、現增、減資、合併等:調整約定標的物、契約代號變更,契約調整維持於契約調整生效日日盤生效,契約調整生效日前一夜盤暫停交易

六、個股期貨有可能在盤後交易時段因證交所公告標的證券暫停交易,或因標的證券發行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使得該期貨於夜盤盤中暫停交
       易。交易人應留意相關重大訊息,並注意自身部位及保證金狀況。


詳情請參閱期交所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