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列表頁
2023
11/21

期交所公告:新增電子期貨等8項商品納入鉅額交易制度適用商品,自112年12月18日起實施。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1月14日金管證期字第 1120357606號函辦理。
二、新增電子期貨、小型電子期貨、金融期貨、小型金融期貨、非金電期貨、櫃買期貨、電子選擇權及金融選擇權等商品
        納入鉅額交易制度適用商品,自112年12月18日起實施
三、公告修正期交所相關契約交易規則。

 
詳情請參閱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